【専修大学大学院】法學部與法科研究所的「法曹養成連携協定」獲得認可
法學部與法科研究所之間的「法曹養成連攜協定」,
於3月1日獲得文部科學大臣的認可。
協定期間自令和6年4月1日起為期五年。
▷設立法學部「法曹課程」
基於此協定,法學部將設立「法曹課程」。
過去,法學部作為早期畢業制度
(可在三年級結束時畢業)的一部分,
開設了「法科研究所升學計劃」,
對希望進入法科研究所的法律學科學生進行小班教育。
此次,法科研究所與法學部簽訂的「法曹養成連攜協定」,
根據「法科研究所教育與司法考試等聯繫相關法律」第6條第3項,
已獲得文部科學大臣的認可,
因此將「法科研究所升學計劃」
發展重組為「法曹課程」。
註冊進入「法曹課程」的學生,
仍可利用早期畢業制度在三年級時畢業,
並進入法科研究所。
此外,學生還可以獲得參加本校法科研究所特別選拔考試的資格(有名額限制)。
法學部與法科研究所最短可在合計五年內修畢,
比傳統方式提早約兩年進入法曹行業。
法科大學院(研究所)
專修大學法科大學院
以「通過辯論解決問題的能力」作為教育理念。
這是因為在法律實務中,面對各種未知問題時,
「通過辯論解決問題的能力」是實務法曹最需要的素質和能力,
可以說法曹就是通過辯論解決問題的專業人士。
基於這一理念,
法科大學院的課程設計和教學目標是
「徹底教育法律學中最基本的理論和知識,
並培養能夠運用基礎理論和知識進行立論和反論的能力」,
即培養學生通過辯論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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